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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的繼承屬于非交易過戶,根據相關的規定,按照繼承人之間對于該股票的繼承是否存在爭議,按照如下兩種方式進行辦理。
一是如果繼承人對股票的繼承權及繼承份額等沒有爭議的,應首先辦理股票繼承公證。即合法繼承人應持本人的身份證明、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股票原件等材料,向本人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股票繼承公證,取得繼承公證書。此后,證券公司憑合法的繼承公證書等材料予以辦理相應的轉戶手續。繼承人如屬于未成年人,其繼承的股份將過戶到其經過公證的法定監護人股票帳戶上。
二是如果繼承人在繼承股票問題上發生了爭執,則不能申請辦理股票繼承公證,而是應當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證券公司憑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辦理相應的轉戶手續。
另外,在實踐中由于現行股票形式并非以前有形的紙張憑證,而是通過電子交易系統的無紙化交易,并且由于股票繼承與在股市流通轉讓的過戶不同。因此,需要通過非交易過戶程序,股票只能從被繼承人賬戶轉入繼承人賬戶。如果繼承人過去從未開立過股票賬戶,則應先開立賬戶。由此,將會產生一些手續費、過戶費、印花稅等稅費。否則股票只有轉出,無法轉入,處于懸空狀態,股票繼承將無法實現。證券公司在辦理非交易過戶時,也會要求所有的繼承人同時到場進行分戶。
股票是否屬于遺產的范圍?
股票是股份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證明股東在公司中擁有資產所有權、收益權和剩余財產分配權等權益的書面憑證,它與國庫券、公債券、企業債券、支票等都是幾種常見的有價證券,屬于金融資產的范圍,可以由公民個人持有。有價證券是可以作為公民的遺產予以繼承的,其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該《意見》第3條明確規定:“公民可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包括有價證券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因此,股票是可以作為遺產繼承的。
股票繼承需要辦理公證,合法繼承人應持本人的身份證明、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股票原件等材料,向本人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股票繼承公證,取得繼承公證書。如果你情況比較復雜,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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