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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穴【足陽明胃經(jīng)】(不,不能;容,容納、包容)→本穴橫平臍上6寸,胃納水谷達此高度,則不可再容納,故得名。
【考證穴法】不容 幽門旁相去各一寸五分,去中行各三寸(《針灸甲乙經(jīng)》去任脈兩寸)。《銅人》灸五壯。《明堂》灸三壯,針五分。《素注》 針八分。主腹?jié)M痃癖,吐血,肩脅痛,口干,心痛,胸背相引痛,喘咳,不嗜食,腹虛鳴,嘔吐,痰癖,疝瘕。
痃癖(xuánpǐ):臍腹偏側或脅肋部時有筋脈攻撐急痛的病癥。
【定位】上腹部,當臍中上6寸,前正中線旁開2寸(巨闕<心之募穴>旁開兩寸)。
【主治】嘔吐、胃痛、納少、腹脹等胃疾。
【操作】直刺0.5-0.8寸。過飽者禁針,肝脾大者右側慎針或禁針,不宜做大幅度提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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