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涉及單位:湖南省淑浦縣人民法院
本人在6月28日00點00分收到被湖南溆浦縣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顯示因(2023)湘1224財保40號限制,但本人未收到任何書面,電話和短信等通知,溆浦縣法院也沒有核實財產保全人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就對我實施限制。本人重慶市萬盛經開區人,財產所在地也是重慶市萬盛經開區所在地,根據法律法規規定,財產保全應在財產所在地法院提起,湖南敘浦縣人民法院無財產保全管轄權,我提出管轄權異議,由重慶市萬盛經開區人民法院受理,要求貴法院撤回財產保全,解除消費支付限制。還有就是財產保全要在合理合規的條件下對我的財產進行保全,我名下微信里面日常生活使用,因為湖南省懷化市溆浦縣人民法院的違規財產保全,讓我微信賬戶都進行了微信限制
致我無法正常生活。這種行為嚴重損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更像是非法催收,高利貸,和詐騙團伙的保護傘,為了收入本不該自己管轄的案件保全手續費,對全國各地的人限制微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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