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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美芝裝飾設計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發的《關于對深圳市美芝裝飾設計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報的問詢函》(公司部年報問詢函〔2023〕第 305號)(以下簡稱“《問詢函》”),要求公司就《問詢函》相關事項做出書面說明,并在 2023年6月26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至深圳證券交易所并對外披露。
公司收到《問詢函》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相關人員及中介機構對《問詢函》涉及的問題進行逐項落實并認真準備回復工作。由于本次《問詢函》涉及內容較多,工作量較大,部分內容尚需進一步梳理、核實,且需相關中介機構出具核查意見,公司預計無法在要求時間內完成回復。為確保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保護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將延期至2023年7月10日前完成《問詢函》回復及對外披露工作,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對本次延期回復給投資者帶來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請廣大投資者諒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披露的內容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裝飾設計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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