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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鈳 本報實習記者 鮑曼君
5月1日0時30分許,人保財險福建龍巖分公司理賠中心武平分部接到林某報案,稱4月30日23時其駕駛車輛途經中堡鎮與上杭交接處,因道路施工,不慎撞到山體后側翻,造成車輛嚴重受損。
險情就是命令!接報案后,查勘員隨即聯系客戶,在電話那頭聽到周圍有些許抱怨的聲音,“保險公司怎么這么久還沒到現場。”正是這句“不經意”的話讓查勘員對案件產生了延遲報案的懷疑。他當即出發,并在報案60分鐘后趕到現場,到現場時已是凌晨1時30分左右。查勘過程中客戶告知民警已來處理過,并出具了事故認定書。因事故時間已晚,且現場有10來人圍觀,這讓查勘員覺得事故另有隱情。
秉承疑案必查的原則,查勘員單獨對駕駛員做了筆錄。經過詳細詢問發現兩個新的疑點:駕駛員是從車下方貼著地面爬出車內,與現場駕駛員干凈整潔的衣著不相符;當時車上有駕駛員與其坐在副駕的丈夫,但從駕駛員手機通話記錄來看,事故發生前后夫妻雙方有若干通話記錄,與當時同在車內的情況不符。
頂著事故認定書已開具的壓力,查勘員再次嚴肅強調騙保詐保風險,在鐵證與司法壓力雙重震懾下,報案人承認替駕,并最終放棄索賠,成功為公司減損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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