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西安市公布了2023年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
1.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不得高于2022年西安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三倍29483元,下限不得低于西安市現行的最低工資標準。
(相關資料圖)
2.職工月平均工資超過上限的,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上限金額執行;
3.職工月平均工資低于下限的,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西安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4.職工月平均工資處于上下限區間范圍之內的,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應為實際月平均工資。
5.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灞橋區、未央區、雁塔區、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高陵區、西咸新區最低工資2160元/月;鄠邑區、藍田縣、周至縣最低工資2050元/月。西鐵分中心繳存單位職工最低工資參照2160元/月執行。
調整后,2023年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
上限:29483元,月繳存額上限單位和個人分別為3360元;
下限:2160元,西安市現行最低工資標準(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灞橋區、未央區、雁塔區、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高陵區、西咸新區最低工資2160元/月;鄠邑區、藍田縣、周至縣最低工資2050元/月。西鐵分中心繳存單位職工最低工資參照2160元/月執行。)
執行時間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原文如下
西安地區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自7月1日起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繳存基數
1.2023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職工個人2022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繳存基數每年核定一次,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執行期間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2.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計算繳存基數的工資總額組成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3.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不得高于2022年西安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三倍29483元,下限不得低于西安市現行的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月平均工資超過上限的,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上限金額執行;職工月平均工資低于下限的,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西安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職工月平均工資處于上下限區間范圍之內的,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應為實際月平均工資。
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灞橋區、未央區、雁塔區、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高陵區、西咸新區最低工資2160元/月;鄠邑區、藍田縣、周至縣最低工資2050元/月。西鐵分中心繳存單位職工最低工資參照2160元/月執行。
二、繳存比例
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分別為5%,上限分別為12% 。單位可在規定的繳存比例上下限區間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
三、月繳存額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由職工個人繳存額和單位繳存額兩部分構成,月繳存額等于職工月繳存基數分別與職工和單位繳存比例的乘積之和。繳存基數、個人繳存額和單位繳存額應分別四舍五入到元,取整數。
四、其他事項
1.單位和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及其利息屬于職工個人所有,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免交所得稅。
2.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企業,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可按規定向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緩繳。
3.自主繳交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繳存比例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4.本通知由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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