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沒有遺產繼承權,但是可以根據承租房的管理辦法,讓近親屬、共同居住的人進行承租。遺產繼承權按照法定順序進行繼承,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公房有遺產繼承權嗎
公房沒有遺產繼承權,但對于公房,可以根據承租房管理辦法,有近親屬繼續承租公房,但具體哪些人可以有權利承租,需要根據是否是近親屬,是否共同居住,戶口是否在承租房內,是否照顧原承租人等綜合條件有房管局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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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公房承租權與承租人是否符合承租公房的條件密切相關,在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其民事主體資格消滅,當然不再享有公房承租權了。
法律規定遺產必須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公房不屬于公民個人所有的財產,公房承租權在公民死亡后即消滅,公房承租權不屬于公民遺留的合法財產,不能繼承。
法律快車提醒您,在公房承租人死亡后,應在共同居住人中依法確定承租人后進行變更,非共同居住人不能取得公房的承租權。
二、遺產繼承權按照怎樣的順序繼承
遺產繼承權按照以下的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三、遺產繼承的訴訟時效是幾年
遺產繼承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來說是三年。一般訴訟時效為三年,所以這里繼承權的訴訟時效應為三年。繼承開始是指從被繼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時開始。或者失蹤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決中確定的失蹤人的死亡日期,為繼承開始的時間。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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