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事是否可以兼任公司法人
監事不可以兼任公司法人。公司就是法律意義上的法人,是一個組織,有獨立的財產權,監事是一個自然人。若是法定代表人,則是不可以兼任監事的,因為監事的職權范圍包括對于法定代表人執行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
《公司法》第五十二條,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原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監事職務。
第五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于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企業的監事有什么義務與責任
找法網提醒您,企業的監事有下列義務與責任: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
三、董事會與監事會的區別具體是什么
1.董事會對外代表公司,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決策,而監事會對外不可代表公司,也不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活動;
2.監事會沒有實權,但是監事會監督董事會,董事不可兼任監事,監事會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可以提出罷免的建議;當董事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監事會有權要求其糾正;
3.董事會和監事會都是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的,對股東(大)會負責的,都有權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監事會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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