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記完成日:2023年6月30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記人數:25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記數量:101.50萬股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關規則及《遼寧鼎際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本激勵計劃”或“本次激勵計劃”)的規定,遼寧鼎際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已完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記工作,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勵計劃已履行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1、2023年4月6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等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上海市金茂律師事務所對此出具了相應的法律意見書。
同日,公司召開第二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等議案。
2、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8日,公司對擬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滿,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組織或個人對公司本次激勵計劃擬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提出異議。2023年4月20日,公司披露了《遼寧鼎際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3、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開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另外,公司就本次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勵計劃首次公開披露前6個月內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了自查,未發現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了《遼寧鼎際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4、2023年4月28日,公司分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首次授予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條件已成就,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授予日符合相關規定。監事會對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相關事項發表了核查意見。上海市金茂律師事務所對此出具了相應的法律意見書。
5、2023年6月7日,公司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完成了本次激勵計劃股票期權的首次授予登記手續工作,授予登記的股票期權數量為44.00萬份,首次授予登記人數為23人。
6、2023年6月28日,公司分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的議案》,同意因公司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實施完畢,將本次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含預留部分)的授予價格由31.68元/股調整為31.605元/股。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上海市金茂律師事務所對此出具了相應的法律意見書。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相關公告。
二、本次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體情況
1、首次授予日:2023年4月28日;
2、首次授予數量:101.50萬股;
3、首次授予人數:25人;
4、首次授予價格:31.605元/股;
5、股票來源: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公司人民幣A股普通股股票
6、實際授予數量與擬授予數量的差異說明:
在首次授予日后辦理繳款驗資的過程中,有1名激勵對象自愿放棄其獲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計4萬股。因此,公司實際授予激勵對象人數為25名,實際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101.50萬股。
在本次激勵計劃公告日至激勵對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記期間,公司實施了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因此,本次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含預留部分)的授予價格由31.68元/股調整為31.605元/股。
除上述事項外,本激勵計劃其他內容與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及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內容一致。
7、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情況:
注:上述合計數與各明細數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如有差異,系以上百分比結果四舍五入所致。
8、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至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購注銷之日止,最長不超過72個月。
(2)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別自相應部分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24個月、36個月。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別自相應部分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24個月、36個月。激勵對象根據本激勵計劃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轉讓、用于擔保或償還債務。
激勵對象因獲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發股票紅利、股票拆細等股份和紅利同時按本計劃進行鎖定,不得在二級市場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轉讓,該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與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對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該等股份將一并回購。
限售期滿后,公司為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約定期間內未申請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達到解除限售條件而不能申請解除限售的該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將按本激勵計劃規定的原則回購注銷激勵對象相應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關權益不得遞延至下期。
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預留)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時間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股票紅利、股票拆細而取得的股份同時限售,不得在二級市場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轉讓,該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與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對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該等股份將一并回購。
三、限制性股票認購資金的驗資情況
根據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驗資報告》(天健驗〔2023〕11-16號),截至2023年6月19日止,公司已收到25名股權激勵對象以貨幣資金繳納的限制性股票認購款合計人民幣叁仟貳佰零柒萬玖仟零柒拾伍元整(RMB32,079,075.00),其中計入實收股本人民幣壹佰零壹萬伍仟元整(RMB1,015,000.00),計入資本公積(股本溢價)人民幣叁仟壹佰零陸萬肆仟零柒拾伍元整(RMB31,064,075.00)。
四、本次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記完成情況
公司本次授予的101.50萬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6月30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記過戶,并取得其出具的《證券變更登記證明》。
五、授予前后對公司控股股東的影響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總股本由133,466,667股增加至134,481,667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控制權發生變化。
六、股權結構變化情況
本次變更前后,公司的股本結構如下:
單位:股
七、公司募集資金使用計劃
公司本激勵計劃所籌集資金將全部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八、本次權益授予后對公司財務狀況的影響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一一股份支付》的規定,公司將在限售期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根據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數變動、業績指標完成情況等后續信息,修正預計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和資本公積。
經測算,公司授予的101.50萬股限制性股票合計需攤銷的總費用為1,621.01萬元,具體需攤銷的費用預測見下表:
說明:1、上述成本攤銷預測并不代表最終的會計成本。實際會計成本除了與實際授予日、授予日收盤價和授予數量相關,還與實際生效和失效的數量有關,同時提請股東注意可能產生的攤薄影響。
2、上述成本攤銷預測對公司經營成果影響的最終結果將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3、上述合計數與各明細數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如有差異,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本激勵計劃的實施對公司財務狀況影響的最終結果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特此公告。
遼寧鼎際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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