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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八一建軍節,祝老兵、新兵、現役士兵、退役士兵節日快樂。
我們跟大家聊一個話題,中國限制無人機出口。這是來自于商務部的消息,商務部表示,采取這些措施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其中包括未經許可,不得出口最大持續功率超過16千瓦的專門用于特定無人駕駛航空飛行器和無人駕駛飛艇的航空發動機;同樣受到限制的還有用于無人機的紅外成像設備,合成孔徑雷達和用于目標指示的激光器以及無線電通訊設備;反無人機的電子干擾設備也受到了限制。
中國商務部為什么在這時頒布許可證制度?未經許可不得出口,如果經過商務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許可,無人機是可以出口的。這里面的最大持續功率就是能夠長時間在空中飛行的發動機以及相關設備不允許出口,不允許出口是要避免長航時的無人機技術成為被出口的對象,這是很關鍵的。俄烏軍事沖突包括其他的各個地區沖突,無人機現在已經變成了重中之重的軍事裝備。
中國秉承的是和平的出口原則,我們不希望無人機參與到無謂的軍事沖突,所以我們對無人機及其相關技術進行管控,其目的就是要讓這種無人機不要在戰場上發揮所謂的作用,尤其是不能在戰場上讓別有用心的國家和地區加以利用。所以我們對無人機的出口、無人機技術的出口加強了管制,目的是要控制無人機,為了控制無人機,我們商務部專門頒布了相關的規定,既要控制在國內的使用,也需要控制在國外的使用,尤其是交戰雙方國家的使用,我們都要嚴格的加以控制。
美國在上世紀80年代末期,專門會同西方國家頒布了《導彈及其技術控制制度》,此制度就是對導彈以及無人機進行相關的限制。其中所指出的就是航程以及射程300公里以上是受到限制的;另外,它所攜載的戰斗部在500公斤以上也受到限制。
我們剛才和大家提到,中國限制無人機出口,不僅僅對無人機的動力系統進行限制,同時也對無人機所攜載的機載設備加以限制,再加之反無人機的設備也受到限制。這表明一點,中國對無人機的技術出口是加強了管制。
我們再回到《導彈技術及其控制制度》,美國通過了相關的導彈及其技術控制制度,其實就是要對全球范圍內的導彈和無人機加以限制。中國現在并沒有簽署導彈及其技術控制制度,但是中國其實一直都是在遵守美國等西方國家所頒布的導彈及其技術控制制度,其目的就是默認了美國等西方國家所頒布的相關制度,而且我們所頒布的相關管理制度比西方國家所頒布的導彈及其控制制度還要嚴格,這表明了什么?表明我們對武器裝備的出口是相當審慎,絕不會讓武器裝備改變某些地區的局勢。
但我們所看到的是什么?美國一方面對其他國家以及中國進行指責;另外一方面,美國大肆的向其他國家出售,無論是進攻性還是防御性的武器裝備,美國所秉承的是雙重標準。而作為中國來講,我們在這個問題上是客觀公正,這就是中國對出口武器裝備的嚴格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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