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訴訟費律師收費標準最新
(資料圖)
1.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標的的,根據案件復雜程度、律師工作所需耗費時間,在3000-5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標的的,代理費不低于10000元;
2.涉及財產標的的,按爭議標的收取代理費,但最低不低于3000元(外地的代理費不低于10000元)。
(1)爭議標的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部分收費標準6%
(2)爭議標的額10萬元(不含本數)—50萬元(含本數)部分收費標準5%
(3)爭議標的額50萬元(不含本數)—100萬元(含本數)部分收費標準4%
(4)爭議標的額100萬元(不含本數)—500萬元(含本數)部分收費標準3%
(5)爭議標的額500萬元(不含本數)—1000萬元(含本數)部分收費標準2%
二、起訴需要請律師嗎
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沒有請律師的必要性,可以自己參加訴訟。但無訴訟行為能力人由他的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監護人可以請律師,也可以由監護人自己參加訴訟。
三、打官司律師費用由誰承擔
律師費由請律師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當一方成為被告以后,該方聘請律師為其辯護并且勝訴原告的話,可以要求原告支付這筆費用法律支持一方當事人償付他方當事人為案件審理而支付的必要費用。
找法網提醒您,《民事訴訟法》第118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并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標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