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暑期旅游旺季即將來臨,跟團游持續升溫,北京、湖北、廣西等多地近日針對“不合理低價游”“惡意甩團”等違規現象開展整治行動。
其實,以“一日游”為代表的不合理低價游套路并不復雜,一些旅行社往往利用游客圖便宜的心理低價攬客,一旦上車便開始“變臉”,以多種方式要求補交費用。而且,景點一晃而過,長時間逛各種商店,通過欺騙、強制游客購物等手段非法獲利。不合理低價游行為侵害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也讓蓬勃發展的旅游業“蒙塵”。
旅游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旅行社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第四十一條規定,導游和領隊應當嚴格執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變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務活動,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費,不得誘導、欺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或者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北京市旅游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場所散發、懸掛、涂寫、張貼一日游產品廣告;以不合理低價攬客,并在旅游行程中向旅游者索要合同約定以外的費用,誘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參加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擅自變更行程或者中止服務活動,甩團、甩客等七類違法行為。
不合理低價游是旅游業的頑疾,加強整治需要重拳出擊、精準打擊,才能守護好旅游市場的“藍天凈土”。相關部門應當加大對低價游陷阱的宣傳,從業人員要依法規范經營,維護旅游市場秩序,提升旅游服務水平,推出更多符合游客消費需求的旅游產品。
同時,游客應當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一方面,要選擇正規旅行社參團,不要一味追求低價,不要被“贈送”“免費”等宣傳迷惑。旅游過程中,當心各類講座、茶話會等活動,不盲目聽信商家、“專家”推薦的養生藥物、貴重玉器等,慎重購買。對不合理低價游等違法違規情況要及時舉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不合理低價游由來已久,相關監管部門應當深挖低價游背后的利益鏈條,包括購物店等項目的經營者、旅行社以及導游等鏈條中的成員,鏟除不合理低價游的毒瘤。依法清理網上虛假旅游信息,查封發布各類誤導、欺詐消費者的違法違規網站和微信賬號等。各部門應堅持嚴格執法,對旅游購物店、旅行社等深度利益同盟這個不合理低價游的“七寸”進行精準打擊,用司法等手段“釜底抽薪”,實行“零容忍”,從源頭治理、抓早抓小,不給低價游陷阱存在的空間。同時,不放過每一起違規行為,強化旅游“黑名單”制度的懲戒效應,提高旅游從業人員違法成本,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讓旅游市場擁有更多誠信商家,讓游客更舒心,真正享受到旅游的樂趣。
標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