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經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對一起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公開宣判,以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分別判處被告人賈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判處梁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判處被告人付某、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各并處罰金1萬元。
捕獵畫眉鳥流入花鳥市場
(資料圖)
賈某現年25歲,家住湖南省保靖縣,這里重山疊峰,森林綿延,得天獨厚的自然環境給畫眉鳥提供了良好的繁衍生息條件。住在大山里的賈某從小就喜歡抓鳥玩鳥,偶爾在網上發幾個關于畫眉鳥的視頻,視頻一發立刻引來許多人圍觀,還有人私下聯系他想要買鳥。賈某沒想到山前屋后隨處可見的畫眉鳥居然如此值錢,一只品相良好的畫眉鳥能賣到兩三千元,他動起了賣畫眉鳥發財的心思。
2021年7月,賈某在家附近的山上放好捕鳥器、支起捕鳥網,先后抓了20多只畫眉鳥。可自己捕獵太累了,且數量太少,他決定到別處收鳥。后來,賈某結識了付某等湘西地區的捕鳥人,開始向他們大量收購畫眉鳥。
從2022年10月起,付某將捕獵的畫眉鳥賣給賈某,每只40元。據付某交代,他那個圈子里的人都知道畫眉鳥是國家二級野生保護動物。有了穩定的“貨源”,賈某開始籌謀如何“出貨”。賈某知道郵政快遞不允許寄送活體動物,于是找到古丈縣某快遞站點個體經營者李某。因賈某經常在他這里寄送農家土特產品,抹不開面子的李某想著能接單賺錢,就答應幫賈某寄送畫眉鳥。
為招攬更多買家,賈某利用多個短視頻平臺進行展示宣傳,并在微信朋友圈將畫眉鳥編號介紹予以售賣。在眾多買家里,就有不少來自江蘇南通的養鳥人士。來自山東的梁某是賈某的“大買家”,梁某知道畫眉鳥是花鳥市場上的“搶手貨”,前后從賈某處買了200多只。
2022年9月,南通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一個花鳥市場店主在網上購買畫眉鳥,順藤摸瓜發現賣家就是賈某。11月16日,公安機關分別從賈某家中、汽車后備廂內查扣畫眉鳥58只、46只,經鑒定均為噪鹛科畫眉,屬于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至此,以賈某為中心,一個圍繞畫眉鳥捕獵、收購、販賣、運輸的珍貴野生動物交易鏈逐漸清晰。2022年11月到2023年2月,公安機關共抓獲27名犯罪嫌疑人,12名犯罪嫌疑人接到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到案。
檢察官走訪案發地
因案情重大,案件類型新穎,公安機關邀請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提前介入。該院迅速成立專案組,并引導公安機關及時固定涉案人員的電子證據,為后續全鏈條打擊犯罪奠定基礎。
辦案組全面審查案件后認為,賈某等人的行為不但涉嫌刑事違法犯罪,也危害生物多樣性,侵害社會公共利益,初步確立了“刑事打擊+生態修復”的辦案方向。
2022年12月23日、今年3月2日,賈某和付某、梁某、李某分別因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崇川區檢察院批準逮捕。初步查明,賈某于2021年7月至2022年11月通過自己捕捉及向他人收購等方式獲得畫眉鳥共1200余只,在微信群、朋友圈售賣,采取快遞郵寄、貨車帶貨等方式將畫眉鳥銷往山東、河南及江蘇等地。
如何客觀公正評估這起案件涉案金額、法律意義及社會價值?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決定進行實地調查研究,得出科學結論。
3月19日至24日,辦案組成員會同公安機關偵查人員、林業專家,來到案發地湖南省保靖縣開展走訪調查。
4月初,根據案件事實和走訪調查了解到的情況,崇川區檢察院依法委托湖南省野生動物救護繁殖中心對該案非法獵捕、買賣、運輸畫眉鳥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修復方案及費用進行了評估。湖南省野生動物救護繁殖中心出具書面評估意見,每只畫眉鳥價值5000元。經核算,涉案畫眉鳥價值共計600余萬元。
據此,該院確定公益損害賠償方案并征集生態修復意見,與賈某等人(包括另案處理人員)簽訂生態損害賠償協議。截至目前,各侵權人繳納生態修復金等費用共計40余萬元。截至目前,涉案的畫眉鳥已被公安機關委托當地野生動物救助中心收容救助及放生。5月8日,崇川區檢察院對賈某等人以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提起公訴。
愛鳥就是保護生物多樣性
在“國際生物多樣性日”這天,賈某等人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開庭審理。因為案件涉及專業性,法院通知鑒定人出庭,檢察院申請專家輔助人出庭作專業性說明。法庭上,賈某的辯護人對畫眉鳥司法鑒定采用的方法提出了質疑。鑒定人對此一一作了解釋和說明。
“我們國家很大,南通沒有野生畫眉鳥,湘西卻很常見。我認為,賈某對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害并不大。”賈某辯護人認為,應當對賈某從輕處理。
獵捕、收購、運輸、出售畫眉鳥的行為,對畫眉鳥物種以及生態環境的影響體現在哪里?專家輔助人——南京森林警察學院副教授劉昌景在法庭上進行了詳細闡述:在畫眉鳥的繁殖季節進行大量盜獵盜捕,會對畫眉鳥種群繁衍造成很大危害;深入畫眉鳥的野外棲息地進行盜獵活動,還很可能連帶破壞棲息地的環境以及傷害其他鳥類;畫眉鳥處于食物鏈、食物網之中,數量缺失會造成生態系統負反饋,影響生態系統服務功能。
公訴人在發表公訴意見時,對涉案畫眉鳥種屬、數量、價值認定進行闡釋說明,同時從行為手段、對野生動物資源的損害程度、對野生動物的認知程度等,結合4名被告人分別具有的自首、坦白、認罪認罰等情節,綜合評估社會危害性,提出量刑建議。
“今天是第30個國際生物多樣性日。在這樣一個特殊的日子接受審判,希望4名被告人能更深刻地認識到自己行為對生物多樣性的破壞,今后能夠尊重自然,保護野生動物,切勿為了一己之私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公訴人指出,希望通過該案的公開審理,讓廣大群眾尤其是愛動物人士,了解保護野生動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知曉國家對野生動物的保護政策,喚醒全社會對生物多樣性的保護意識,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法院經審理,采納檢察機關的全部指控意見和量刑建議,最終當庭宣判。據了解,根據犯罪情節輕重、社會危害性大小,檢察機關將在近期對其他涉案人員提起公訴或作相應處理。
通訊員 葛明亮 周末 王穎利 揚子晚報網/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校對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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