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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報·新湖南客戶端6月28日訊(全媒體記者 潘顯璇 實習生 李穎 肖晗)2022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將于6月30日截止,還沒辦理的納稅人可得抓緊了。到期不辦理,應退的稅無法及時退還,少繳了稅的話還會被加收滯納金及處罰,影響納稅信用。
年度匯算是居民個人將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計算全年最終應納的個人所得稅,再減除納稅年度已預繳的稅款后,計算應退或者應補稅款。如果預繳的稅款高于全年應納的稅款,可以通過辦理年度匯算申報以獲得退稅;如果預繳的稅款少于全年應納的稅款,應當辦理年度匯算申報并補繳稅款。
目前,納稅人辦理個稅綜合所得匯算可以采取3種方式:自己辦、單位辦和請人辦。其中,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行辦理是最為便捷的方式。
相較往年,2022年度個稅匯算增加了兩項“可享受的稅前扣除”,分別是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和個人養老金扣除。
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為每名嬰幼兒每月1000元,可由夫妻一方全額扣除,也可由夫妻雙方平分扣除。監護人不是父母的,也可遵照扣除。如果2022年生了小寶寶,又沒有填報這個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匯算期間可以補報退稅。
個人養老金也是去年新增的稅前扣除項,長沙是先行城市之一,納稅人每年最多可以稅前扣除12000元。如果2022年往個人養老金賬戶轉入了資金,就可以稅前扣除相應金額。進入個人所得稅App“辦稅”頻道下“個人養老金扣除信息管理”,掃描個人養老金繳費憑證二維碼,導入個人養老金扣除信息,即可進行稅前扣除。
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應補稅但未補稅會有什么后果?根據規定,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匯算期結束后未足額補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將依法加收滯納金,并在其個人所得稅 《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超期辦理屬于稅收違法行為,稅務機關可以依法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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