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業經理的工作職責: 領導公司的日常工作,向公司傳達滿足業主和住戶及法律、法規的要求的重要性; 2、 以業主和住戶為中心,制定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批準公司質量手冊; 3、 主持管理評審; 4、 負責擬訂公司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5、 負責召集和主持總經理辦公會議; 6、 負責各單位、各部門經理和主管職務以上人員的鑒定、錄用、辭退等工作; 7、 負責公司重要投標書和公司所有經濟合同的審批; 8、 負責公司各類費用收支的審批; 9、 履行公司安全,消防第一責任人的所有職責; 物業經理的工作內容 : 1.接受董事會的統一領導并主持公司日常管理工作。
2、 2.負責組織實施公司年度工作目標、工作計劃、工作標準、工作程序、管理制度。
(資料圖)
3、 3.負責公司總經理助理(含)、部門經理(含)以下各級員工的組閣、獎罰、任免和解聘;并負責對公司副總經理、財務部經理的任免、調配、解聘、獎罰提出建議。
4、 4.編制并決定計劃內員工的招聘和錄用,研究、制定公司人才戰略。
5、 5.組織制定、審核公司的組織架構及人員定編。
6、 6.負責核定工資總額內的員工調薪。
7、 7.負責審核各類經濟合同,并組織管理質量評審、目標評估、進度考評。
8、 8.負責公司日常經營管理資金費用支出計劃的審核、借款審核、費用報銷審核。
9、 9.依據公司的工作進展情況,向董事會申請專項經營管理資金和其他資金支持以及業務支持。
10、 10.完成公司董事會及董事長、總裁授權或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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