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國家醫保局發布《關于公示2023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通過初步形式審查的藥品及相關信息的公告》,共包含目錄內、外西藥和中成藥390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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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公告附件,目錄外西藥和中成藥,包含阿伐替尼片、阿基侖賽注射液、阿可替尼膠囊等226種;目錄內西藥和中成藥,包含阿柏西普眼內注射溶液、阿貝西利片、阿加糖酶α注射用濃溶液等164種。
目錄外西藥和中成藥申報條件涉及,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含)期間,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上市的新通用名藥品。但僅因為轉產、再注冊等原因,單純更改通用名的藥品除外。符合本條件的新冠抗病毒用藥可按程序申報。
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間,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適應癥或功能主治發生重大變化,且針對此次變更獲得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的通用名藥品。
納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 年版)》的藥品。
2023年 6月30日前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上市,納入衛生健康委等部門《首批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藥品清單》《第二批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藥品清單》《第三批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藥品清單》以及《第一批鼓勵仿制藥品目錄》《第二批鼓勵仿制藥品目錄》的藥品。
2023年6月30日前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上市,說明書適應癥或功能主治中包含有衛生健康委《第一批罕見病目錄》所收錄罕見病的藥品。
目錄內西藥和中成藥申報條件涉及,2023年12月31日協議到期,且不申請調整醫保支付范圍的談判藥品。
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間,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適應癥或功能主治發生重大變化,申請調整醫保支付范圍的藥品。
2023年12月31日協議到期,適應癥或功能主治未發生重大變化,因適應癥或功能主治與醫保支付范圍不一致,主動申請調整支付范圍的談判藥品。
同時,該公告表示,通過形式審查不等于納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后續還需要按程序開展專家評審、談判競價等環節。
公示時間為2023年8月18日—8月24日(一周)。公示期間,歡迎社會各界對公示藥品的資格條件、相關信息和初步形式審查結果進行監督。
責編:李益萌
主編:張赫
校對: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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