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股東未出資,其應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公司股東未出資,其應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資料圖】
1.向公司承擔未履行出資義務的責任,公司或者其他股東可請求該出資瑕疵的股東,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資義務;
2.承擔違約責任,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其他發起人承擔違約責任;
3.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公司債權人有權請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二、股東可以用哪些財產出資
股東可以用的財產出資方式如下:
1.貨幣出資;
2.實物出資;
3.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以及其他可以使用貨幣估價的且不被法律所禁止的非貨幣出資。
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已公示股東及出資信息能改正嗎?
找法網提醒您,已公示股東及出資信息能改正,股東變更后公示的流程:進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頁面→點擊“企業公示信息填報”模塊→“用戶登錄”→點擊“聯絡員信息申報”→輸入完整的企業注冊號、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聯絡員的身份證號。
標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