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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聞客戶端訊(江西日報全媒體記者鐘珊珊)近日,南昌市司法局在開展合法性審查工作時發現,個別部門在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時,未按規定公開征求意見,屬于程序不合法。在提出審查意見后,相關部門及時完善了相應程序,規避了不必要的風險。
行政機關作出的重大行政決策,往往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應當依法規范運行。過去,有人吐槽“規劃規劃,不如領導一句話”,如今,隨著合法性審查工作日益規范、制度更加健全,這樣的現象成為歷史。
作為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合法性審查相當于對文件和決策進行法治“體檢”,從源頭上遏制“奇葩”文件出臺,讓政府決策在法治化軌道運行。
為提升合法性審查工作質效,確保政府決策更為靠譜、更得民心,南昌市司法局圍繞制定主體、權限、內容、程序、形式“五要素”,對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行政規范性文件、合同協議和政策性文件進行全面細致審查,重點審查法律依據、制定程序、權益保護等內容,查找問題漏洞,消除法律風險。今年以來,共完成合法性審查事項270件,其中重大行政決策3件、行政規范性文件19件、合同協議19件、政策性文件229件。針對審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及時提出修改意見和思路。今年以來,共提出修改意見建議336條,指導幫助整改問題217個,助力116項重要決策和25個重大項目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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