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傷精神病人算是正當防衛嗎?
一、打傷精神病人屬于正當防衛嗎
如果精神病人正在實施犯罪行為,而打人者采取必需的限度制止精神病人犯罪,造成精神病人人身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正當防衛】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二、精神病人犯罪怎么確定刑事責任
1、完全無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
這是指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的情況。
這種精神病人是完全無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對其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不負刑事責任。
要確認他是完全無刑事貿任的精神病人.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標準:
(1)醫學標準。
即他在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時是處于精神病狀態之中,而且正處于發病期而不是緩解期和間歇期,實施危害社會的原因是由于有精神病所引起的。
(2)心理學標準。
即由于行為人有精神病而使他完全喪失了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
是否符合這兩個標準,即是否同于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這要經過法定程序鑒定確認.即依法進行司法精神的鑒定。
2、完全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
這是指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
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情況。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處于間歇期,沒有發病,精神是正常的,具有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所以他們在間歇期間實施了危害社會的行為.構成犯罪,應負完全的刑事責任。
3、限制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
又稱為減輕刑事責任或部分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
這是指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情況、他們是介于完全無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他們犯了罪應負刑事責任,但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依據《刑法》的規定,打傷精神病人是否構成正當防衛,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
如果精神病人正在實施犯罪行為,采取必要限度制止其犯罪行為,而將其打傷的,屬于正當防衛。

打傷精神病人會從重處罰吧?
法律分析:
毆打精神病人也涉嫌違法犯罪,應該依法接受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