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銀保監會正式發布了《理財公司內部控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要求理財公司設立“首席合規官”,強化受托管理職責,完善個人信息保護。“目前理財公司進入從規模發展到質量提升的關鍵階段,內控合規是重要一環。《辦法》對理財公司內部控制進行全方位監管,為推動理財公司的高質量發展提供制度保障。”中國銀行研究院博士后杜陽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說。

強化受托管理職責
《辦法》要求,理財公司對各項業務活動和管理活動制定全面、系統、規范的內控制度體系,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全面評估。
加強產品設計和存續期管理。要求理財產品發行前嚴格履行內部審批程序,持續跟蹤每只產品風險監測指標變化情況,開展壓力測試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強化理財業務賬戶管理。要求完整準確獲取投資者身份信息,為投資者開立理財賬戶,理財資金歸集、收付和劃轉等全部流程通過銀行賬戶及銀行清算結算渠道辦理,理財產品銷售信息和數據交換通過銀行業理財登記托管中心中央數據交換平臺等銀保監會認可平臺進行。每只理財產品分別設置投資賬戶,更好追蹤資金投向。此外,要完善投資和交易制度流程,實行重要崗位關鍵人員全方位管理,強化與母行風險隔離,建立信息隔離制度、理財產品第三方獨立托管制度和風險準備金管理制度。
如何強化受托管理職責?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辦法》堅持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管相結合,共同推動理財公司完善內部控制長效機制。一方面,要求理財公司內控職能部門至少每年組織內控考評,開展內控審計評估,發揮監督制衡作用。另一方面,監管部門將逐步建立理財公司評價體系,提升監管有效性。
健全投資者保護制度
據了解,《辦法》在征求意見時,充分對標國內外資管行業良好監管實踐,結合理財公司特點細化了相關要求。
一是設立首席合規官。負責對內部控制建設和執行情況進行審查、監督和檢查,并可以直接向董事會和監管部門報告,更好發揮其監督制衡作用。二是進一步強化信息披露。建立人員信息登記和公示制度,明確投資人員、交易人員名單。在理財公司官方網站或者中國理財網等行業統一渠道公示投資人員任職信息、關聯交易信息、托管機構信息等。三是加強交易監測、預警和反饋。實行公平交易、異常交易監測制度,前瞻性識別和防范風險。實行集中交易和交易記錄制度,確保投資和交易相分離,以及交易信息可回溯、可檢查。四是完善個人信息保護。建立信息隔離制度,強化信息隔離,防止敏感信息不當傳播和使用。依法處理投資者個人信息,保護投資者個人信息安全。
同時,《辦法》要求理財公司建立健全投資者權益保護制度,建立有效的投資者投訴處理機制,在本機構官方網站、移動客戶端、營業場所或者行業統一渠道公布投訴電話、通訊地址等投訴渠道信息和投訴處理流程,在理財產品銷售文件中提供投訴電話或者其他投訴渠道信息,及時、妥善處理投資者投訴。建立健全投資者信息處理管理制度,依法處理投資者個人信息,嚴格審批程序,明確處理范圍,規范處理行為,保存處理記錄,確保信息處理行為可回溯,保護投資者個人信息安全。
力爭實現“潔凈起步”
就在《辦法》發布當日,銀保監會也批準籌建第一家銀行理財子公司。
來自銀保監會的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共有30家理財公司獲批籌建,其中28家獲批開業。截至2022年6月末,銀行及理財公司理財產品合計余額29.1萬億元。其中,理財公司產品余額19.1萬億元。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理財公司處于“潔凈起步”的關鍵時期,亟須構建與自身業務規模、特點和風險狀況相適應的內控合規管理體系,為依法合規和穩健運行提供堅實保障。
據了解,《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過渡期為實施之日起6個月。銀保監會指出,對于不符合《辦法》規定的,理財子公司應當在過渡期內完成整改。
“這給予各理財公司充足的時間進行吸收學習并及時整改。”杜陽認為,未來理財公司要提升內部控制管理水平,需要完善異常交易監測制度,完善子公司與母銀行之間的防火墻制度,提升理財公司的信息披露質量,高度關注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只有這樣,才能規范理財市場,真正實現理財業務的高質量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