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力救濟有哪些法律特點
(相關資料圖)
自力救濟有以下法律特點:
1.糾紛解決的自治性和自主性。私力救濟不屬于國家為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資源,也不依靠國家權力,因此其存在和運行完全取決于當事人或社會共同體的需求和自主選擇。由于公共司法資源及其他糾紛解決機制不能滿足所有的救濟需要,因此私力救濟的存在就是不可避免的,并具有合理性。但亦存在著雙方當事人或者社區、共同體規避、違背法律的可能和風險。
2.糾紛解決主體的民間性或非官方性。私力救濟可以由當事人單方自行實現,即自助或自行“執法”,也包括雙方的協商和解和“壓服”。同時,私力救濟也可能通過第三方介入解決糾紛,在這種情況下,所謂第三方往往是不具備任何官方色彩和職業資格的民間機構或個人。
二、自力救濟的行使方式有哪些
自力救濟的行使方式有:
1.自動行使(又叫自助行為),權利人依靠自己的能力行使權利;
2.公力行使,權利人通過公力機構和一定的程序幫助行使權利。
權利人自我保護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如依法采取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依法留置、變賣,合理拒收、拒付等。或者依靠武力、操縱、說服和權威等。其基本特征是無中立的第三者介入。
找法網提醒你,當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如果因情況緊迫不能得到國家機關的保護,那么可以采取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等自力救濟方式來維護自身權益。
三、自力救濟有哪幾種
1.自力救濟。又稱私力救濟。是指糾紛主體在沒有中立的第三者介入的情形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強制他人捍衛自己權利的行為。自力救濟的合法措施主要包括正當防衛,緊急避險和自助行為三種。
2.正當防衛。是指當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人身或其他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時,行為人所采取的一種防衛措施。
3.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免受現實和緊急的損害危險,不得已而采取的致他人和本人損害的行為。
4.自助行為。是指權利人為保證自己請求權的實現,在情勢緊迫而又不能及時請求國家機關予以救助的情況下,對他人的財產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應措施,而為法律或社會公德所認可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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